韩资企业法律服务


一、帮助韩国SK株式会社成功退出中国投资项目


上图为2014年8月14日韩国SK株式会社董事代表与中国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代表在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执行会长权顺基主持下于协会会议室签订谅解备忘录


    今年上半年,韩国SK Networks株式会社向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求助,希望帮助其在山西省投资的北方铜业项目顺利退出。

    2007年韩国SK Networks株式会社投资15.8亿人民币通过增资扩股取得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2013年由于有色金属行业持续不景气,韩国SK Networks株式会社根据全球战略需要,决定退出中国北方铜业项目。虽然投资之初韩国SK Networks株式会社与北方铜业大股东中国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回购条款,但是在整个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涉及到如此巨额的资金支付,韩国SK Networks株式会社深知退出的难度非同一般。

    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接受委托后,由权顺基执行会长亲自负责,积极与山西省政府和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沟通,要求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履行回购合同,保障SK Networks株式会社合法权益。协会邀请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和韩国SK Networks株式会社在北京多次会商,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初步达成共识,目前已经开始办理具体程序性工作。

在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的积极协调下,避免了两大集团可能出现的重大法律诉争,用最小的代价化解了矛盾。韩国SK Networks株式会社对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表示感激,并表示此次北方铜业项目的顺利退出,增加了未来韩国SK Networks株式会社乃至整个SK集团继续扩大在华投资的信心。

二、通过法律维权,为大宇水泥(山东)有限公司减少损失4000万元

    2014年初,大宇水泥(山东)有限公司通过大宇(中国)有限公司因执行案件中临沂市中级法院裁定双倍罚息紧急向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求助。

    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组织法律专家组经详细研究和论证,认为裁定确实存在瑕疵。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权顺基亲自出面与上级部门协调,反映情况。协会法律部与委托律师反复和法院交换意见,最终临沂中院于2014年6月重新作出裁定,撤销了双倍罚息。

    通过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的努力工作,为大宇水泥减少损失4000万人民币,维护了韩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大宇(中国)有限公司对本案的最终结果非常满意,南社长亲自来协会致谢,韩国驻中国大使馆也对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对韩国企业的支持和帮助表示高度认可和感谢。